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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债案例

借钱的借条怎么打合适

频道:讨债案例 日期: 浏览:176
借钱的借条怎么打合适

  一、借钱的借条怎么打合适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二、基于借条的诉讼时效是多少

  关于借条的诉讼时效,与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一样要看是否约定了还款时间。诉宁网提醒您,如果写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三年。如果没有约定归还时间,则最长诉讼时效为2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借条哪种情况下是无效的

  1.明知对方借款用于非法活动的借条

  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但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属于无效行为。法院查明,出借人明知个人借款用于赌博、贩卖假币、贩卖毒品、走私等非法活动而借款给他人,其借贷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对行为人还要处以收缴、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2.违背真实意愿的借条

  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受损害方的变更权或撤销权应当依法行使。

  3.感情债所产生的借条

  不少情人之间出于玩笑或者其他原因(例如:青春损失费,精神损失费,出轨劈腿等),会写下借条,但实际中并没有这笔借款支付的凭证。如果分手或者离婚了,一方拿着借条要求法院判决对方还钱,法院通常会要求提供一系列的证据链,没有其他证据只有借条的,借条无效。

  4.有借条但没有实际支付借款

  借条只能证明借贷双方之间有约定,如果没有实际支付借款,上海收账公司借条实际上是不产生法律效力的。

关键词:借款借条